有的病人为使病好的快,就多吃药,本应吃两片,他却擅自吃上三、四片,认为多吃药就一定好的快。其实这种作法往往不但不能凑效,反而对人体有害。
每种药物都有它能产生治疗作用的所需用量,称为“剂量”或“用药量”,这种剂量是指成人(18--60)一次的平均用量。如果少于这个量,一般不能产生应有的治疗效果,逐步增加用量,达到能产生治疗作用的量(剂量)时, 就能产生治疗作用;如果再增加药量到一定程度,就会引起毒性作用而致中毒,教作“中毒量”如再增加到足以致命时,就叫作“致死量”。
每种药物都按照它们的药理作用,规定一定的用量,医生根据病人的年龄、体质、病情的不同,在治疗剂量范围内,可以适当减少或加大剂量,但不是所有的药物的用量加大后疗效均可以增强。相反,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和毒性,超过用量,轻的会引起药物中毒,严重时可造成生命危险。所以,服用药品时,一定要遵照医生的嘱咐,切不可随意增加药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