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我看了不少帖子,很多人似乎认为只要法律改了,歧视就可以慢慢消失了。我觉得那种想法太乐观了,说句不客气的话,现在在中国法律真的有那么权威吗?不然怎么会有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这一说?有法律的规定又怎么样,就算收了你,照样能让你不好过! 关键是舆论的看法,拜那些广告所赐,现在的人对乙肝是怕到了极点,也误解到了极点。照这种情况改了法律,肯定让他们难以接受,甚至更让他们反感了。所以要消除歧视就要让那些人真正的了解乙肝以及乙肝的传播途径,就像国家对爱滋病知识的普及一样。我就不懂,既然国家可以为爱滋病病人做那么多,为什么却迟迟不愿为我们平反呢? 知道吗?我身边的好朋友他们可以理解爱滋病人,却始终敌视乙肝这两个字,在他们眼里,有乙肝的人就应该离他们远一些,不管你是不是健康的。我不是看不起爱滋病病人,相反在这方面我还羡慕他们。因为真的是区别 待遇啊! 前不久,我从当地的报纸上看到有一个女孩,二十多岁,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,却因为被检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倍受打击。先是失去工作,然后相爱的男友有离他而去,只因为男友的姐姐说得乙肝的人不可以生小孩。最后她绝望的要结束自己的生命,虽然后来被救了回来,但已经绝望的心呢?能救吗?最让我气愤的是当时在报纸一侧心理医生的话,说什么女孩自杀的原因,重点不在乙肝,是自己的心理问题,当时我就想对那个心理医生说:阁下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,不关乙肝,你又没有过,你怎么会知道受人歧视的痛苦?心理问题?又是谁造成的?谁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去自杀玩啊! 所以国家宣传局,做你们应该做的吧,查处非法广告时,别忘了包括那些恶意夸大病情的。还有那些医药厂商,讲讲良心,别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,除非你永远隔绝你的子孙与外人的联系,否则你不能保证你给我们造成的痛苦不会报应到你自己的子孙头上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