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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省200元可能赔个底朝天
字体大小: 来源: 深圳商报.编辑:全息疗肝 www.hbv163.com 时间: 2005-5-11 9:07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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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省200元可能赔个底朝天

有关人士提醒用人单位要为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

【本报讯】(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通讯员温寿添)公明一家铸造厂的老板昨日拿到22名新工人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,发现7人肺部异常,属粉尘作业职业禁忌症。老板长吁一口气:若7名工人未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规定进行岗前检查,一两年后很可能病情加重,工厂洗不清“罪名”,得为上一家用人单位背“黑锅”进行巨额赔偿。

省200元可能背起巨大“黑锅”

据了解,深圳不少企业的老板,因缺乏职业病防治意识,吃过帮人背“黑锅”又耽误工人病情的哑巴亏。某工人进家具厂3个月后因出现气短、胸闷、咳嗽等症状,被医院诊断为疑似尘肺病者。老板叫“冤”:“工人才来,怎么可能在我这儿染的病?”可闹归闹,老板实在拿不出该工人的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》,证明这一职业病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所造成。

老板算算账,心凉了:在深圳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,每名工人每次不超过200元。可排在《职业病目录》第一大类的尘肺,目前医学界无法治疗并可致劳动能力丧失。少了“一纸清白”,按照《职业病防治法》规定,家具厂作为最后用人单位,不仅要承担工人在诊断、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,还要负担其诊疗、康复费用和丧失劳动能力后下半生的生活保障。万一该工人是家庭经济支柱,省下的区区200元这次能让老板“赔死”。

职业危害应写入用工合同

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检查科彭巨成说:“职业病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,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。因此,国家对职业病的范围和处理办法,作出严格规定。其中包括,用人单位应出资组织劳动者上岗前、在岗期间(每半年或一年)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,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,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。用人单位还应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、后果写入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,否则将受2万~5万元处罚。”

职业病主任医师吴中亚告诉记者:“职业健康检查区别于一般的体格检查,不同行业有不同针对项目。对企业来说,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工人给予及时治疗,发现职业禁忌症如肺结核、乙肝病毒感染、肝病的工人,调换不接触有毒、有害、高温等工种作业,可减少出现严重损害后的赔偿。很多在深圳被查出患有尘肺的工人,实际上是在外地劳动期间染病。企业依法安排定期职业健康检查,也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。”

多数老板不知工业原料成分

据了解,我市仅宝安区就有10000多家大大小小的企业。其中有职业危害的5000家,严重职业危害的3000家。但很多企业管理者根本不清楚自己所用工业原料成分,或受到蒙骗。松岗一家工厂的工人出疹子、发烧、肝功能不好被送到皮肤科住了40天,被诊断为疑似三氯乙烯中毒,老板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。

彭巨成说,企业购买化学品、放射性等原料时,应依法向供应商索取中文说明书,了解原料的特性、主要成分、存在的有害因素、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、安全使用注意事项、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。企业还应依法改进工艺流程,如改用机械操作或戴手套,减少人手直接接触化学品;改善车间通风;接触化学品岗位与其他工种分隔等,均有助于降低职业病中毒发生和危害。

据介绍,福永一家日资厂曾连续出现多名工人出现手脚麻木、无力,厂方还以为缺钙,结果被查出疑似正己烷中毒造成神经系统损伤。自那以后,工厂主动把所有化学品名单传真给当地卫生监督部门“把关”,来一名新工人安排一个体检,至今未出现类似中毒。

作者: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通讯员温寿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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