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聘用的大夫只有初中学历,还没有行医资格;没有检验能力,却给患者出具“经检验患脖的报告单;登记乙肝患者450多人,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上报传染病疫情……由于过错累累,郑州市金水区中医院昨日收到了河南省卫生厅发的一张“大罚单”。 据大河报报道,近段时间,有群众举报郑州市金水区中医院违法违规执业问题,河南省卫生厅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,结果发现这家医院里,存在多种不规范诊疗行为。 执法人员经查发现金水区中医院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。在该院肝病科、肿瘤科、骨质增生科,执法人员共抽查6名坐诊大夫。其中肝病科聘用的一名“大夫”学历仅为初中,不具备行医资格,4人无有效医师执业证书。 该医院没有任何乙肝病毒基因定性定量检测设备和检测试剂,却在2005年3月22日至4月11日期间,向患者出具乙肝病毒基因定性定量检验报告单183份,欺骗患者,牟取不法利益。更为恶劣的是,在卫生监督员已将检验科查封的情况下,他们又出具3份虚假检验报告单。 此外,该院管理混乱。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;注射器、输液器用后不进行初步毁形;消毒器械未标注消毒日期。2005年3月2日~4月12日,该院肝病科登记乙肝患者450多人,却从未报告过疫情。肝病科未使用省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收据。 昨天,河南省卫生厅对该院下发了一份处罚单,责令立即整改,罚款9000元,并由郑州市卫生局责成金水区卫生局,依据法律法规及党纪、政纪对金水区中医院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。如在3个月内整改不符合要求,将吊销其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禁止医院再“开张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