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音乐作为原始文化(混生性的)的一个组成部分,具最初开始的形态早在从猿到人过渡的后期就有了。 原始人运用一些简单的情感性呼号、敲击节奏伴随着手舞足蹈等,去交流感情,或表达某种愿望,或协同进行劳动。比如,当众人抬举一块大木头时,前面的人呼叫着“吭啃,吭唷”,后面的人跟着应和,用以协调劳动动作。应当说,这时所谓的音乐,还只不过是人类群体生活中最重要的、实用性的交流手段。 后来,人在劳动实践中,不断完善自我,发展了自我意识,成为社会化的人。这样,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,同动物的本能生存需要产生了本质的不同。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说得好:“动物只要求为它所必需的东四,反之,人则要求超过这个。”也就是说,人不但有物质方面的需要,同时也有精神、文化方面的需要,审美的需要,这就是人所特有的不同于动物的精神需要。 于是,不断模仿鸟类的呜叫声和人白然中的音响,或庆祝狩猎胜利、祈祷风调雨顺,或表达自身情感,进而将精神力量神秘化,产生了“巫文化”。这种巫文化中的音乐因素培育了人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意识,逐渐发展成为音乐艺术的萌芽。 大约经历了100万年左右,人类在音乐审美活动中,逐渐积累了音乐艺术手段的各种素材。比如,有固定音高的乐音的发现,就是人类的伟大创造之一。这些音乐中所使用的声音材料(乐音),与我们非常熟悉的自然界中的声响不同,与同样用声音作为材料的语言山不相同,它是经过长期的大量的实践活动,用特殊的方法从自然界中选择并概括出来的。这些创造,才得以使音乐反映现实生活和表现人的丰富的心灵世界成为可能,才得以满足人对音乐小艾的需要,才得以使音乐成为—种艺术。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,音乐作为—一种艺术更加完善、更加高级,成为人类精神生活小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|